免责声明


以下免责及赔偿条款适用于锦程快递(以下简称我公司)自有快递服务。使用UPS, FedEx,DHL, TNT等其他快递服务,按照以上各公司相关条款及赔偿条款执行。

免责声明

我公司不承担任何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

1)本公司遵循您或其他寄、收件人的书面、电邮等送件为准;
2)因托运货物的本质或瑕疵、特性或固有缺陷,或因货物本身包装不良、自然性质、内在缺陷在多次转运或长时间运输的情况下造成的破损、漏液等,不负责赔偿。
3)因您违反本公司所签发的运单、本条款、服务指南、或其它协议等,诸如货物申报不实、寄运货件的包装、安全保障、标志或地址书写不当或不完整,不负责赔偿。
4)因以下情况导致的延误免于理赔:航班延误、取消或停飞;清关手续或其它主管机关规定手续;您没有及时确认关税及税金支付,不负责赔偿。
5)如果包裹在送达当时,收件人未提出异议并发出书面破损记录,不负责赔偿;
6)玻璃制品、陶瓷制品、艺术品、液体类、胶装物品或其他易碎品的损坏或破损,不负责赔偿。
7)外包装完好情况下且未选择内件加固服务的内件破损,不负责赔偿;
8)磁带、文件或其它存储媒体中数据的消除、或曝光底片中照相影像或音带地消除,因天气原因造成货物融化、冻结等,不负责赔偿;
9)提供错误、不完整、不正确或遗漏的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无法联系收件人,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10)对于购物网站货发货方少发、错发以及没有入库记录的货件或因寄件人未提供正确的收件字母标识,数字造成的货物遗失,损毁,不负责赔偿;
11)我公司不承担清点以及核对货物的义务,不受理任何形式下的“内件短少”的理赔申请,遇此类情况,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承运方/收件人进行报案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12)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邮寄物品、航空禁运品、任何形式的卡券或现金、以及本公司不予承运物品的损毁或延误、错误送件或不能送件;
13)因您违反本公司及海关相关规定和条款,包括:货物明细不实、寄运严禁入境商品被海关罚没或退运、物品超过海关规定中所限制的数量所导致的罚款、罚没及退运等。
14)发生空难事故、公敌入侵、政府当局、法律权限、海关或检疫所官员的行为或疏忽、暴动、罢工或其它地区性争执、民众骚乱、战争或天气所带来的损失、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项所致,
如: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中断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仍会尽合理的努力,尽快运送至目的地并完成送件。但我们没有义务在出现此类情况时向您发出通知及承担事后赔偿责任;
15)如本公司发现客户转运包裹有盗用信用卡嫌疑,有权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交易合法性,以避免本公司承担盗用信用卡相关责任。

保价说明

1)您只需在提交运单时勾选“购买保险”即可使用我公司提供的保价服务。
2)我公司不予承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邮寄物品、航空禁运品、任何形式的卡券或现金、以及本公司不予承运物品;

理赔说明
1)保价货物发生丢失或全损(不包括短少等)按商品购买发票的实际金额或者交寄当时的实际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
2)未保价货物发生丢失或全损(不包括短少和部分破损等),将按运费的3倍进行赔付,每单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0加元。
3)部分破损的货件理赔将按照实际破损部分价值证明或维修费用证明赔付,每单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运费金额,并且不另外赔付运费。
4)签收且未能入库的包裹将按商品购买发票的实际金额赔偿,每单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0加元。
5)仓储期间,保价货物在仓库发生丢失,按商品购买发票的实际金额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货物最高保价金额为500加元。未保价货物,按商品购买发票的实际金额赔偿,每单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0加元。

理赔流程

1)货物发生丢失或破损(不包括短少等)后,客户可在会员中心-账户留言中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依据,由理赔专员受理书面理赔申请并办理理赔手续。
2)丢失理赔申请:查询运单自最后一条更新信息起60天无任何更新可提出货物丢失理赔申请。
3)破损理赔申请:自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理赔请求,逾期不予受理。
4)我公司在收到书面理赔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客户索赔申请的调查及理赔。